近期,南京江寧交警大隊東山中隊接到熱心市民的“12345”熱線建議,反映金箔路上元路路口塑料防撞桶倒地,建議交管部門及時修補。好好的塑料防撞桶怎么會倒了呢?警方介入查詢后發現,原是一同闖禍逃逸事端。
接到建議后,東山中隊民警當即趕到現場查看,發現路周圍有車輛后視鏡碎片,塑料防撞桶上有車輛漆痕。民警的第一反應便是,塑料防撞桶倒地是被車撞的。隨后,民警調取了前一天的全部報警記載,均無該路段的事端報警。
看來是有人撞了塑料防撞桶沒吱聲。民警作出判斷后,當即調取路口監控錄像,發現12月4日清晨兩點分配,一輛白色轎車與路口塑料防撞桶發作碰擦。民警一邊搜集現場根據,一邊聯絡修補單位進行修補,并經過多路段監控查詢剖析,斷定闖禍車輛。經現場痕跡、碎片比對后,闖禍駕馭人魏某奉告了清晨撞壞公共旅程塑料防撞桶后逃逸的進程。
雖然駕馭人魏某歸于單獨交通事端,單獨發作交通事端,損壞旅程公共設施,駕馭車輛不報警,并駛離現場,其做法一樣構成闖禍逃逸。根據相關規定,構成交通事端后逃逸,尚不構成犯罪,民警予以駕馭人魏某1000元記12分的處置。